2017年、2018年、2019年等年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很多对接人员在交接工作过程中忘记了认证抵扣期限,发现超过认证抵扣期限,干着急,这该怎么办?小编明确告诉大家,现在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又有变化了。
从90天到180天再到360天,最后是新规定,取消天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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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从2020年3月1日才能执行,而且试用的范围是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凭证,所以说2017年以前的就不能享受这个政策。如果是超过之前规定期限的,可以去服务平台确认,记住是各省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而发票的类型也有规定,分别是一下这几种: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小编举例说明,举个简单例子,如果是2020年1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月得到电子信息,这个时候是否需要必须去确认用途?如果是中途需要改用途又该如何做呢?
按照新规,2020年3月1日之后,纳税人可以去服务平台查询到相关的用途,也可以在属期之后确认用途。之后需要更改的话,一定要在当期增值税没有申报之前或者是申报表作废之后,可更正。
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