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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8日正式将新冠病毒感染在日本《传染病法》上的定位下调为“5类”,与流感同级。
日本《传染病法》将传染病按照危险程度从高到低分为1类至5类。此前,日本政府对新冠病毒感染采取“相当于2类”的对策措施。自5月8日起,日本政府将其从“相当于2类”降低到与流感一样的“5类”,并取消了为应对新冠疫情而设立的“疫情对策本部”。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新冠传染病等级调整后,政府不再一律要求民众采取防疫措施,而是由个人和各单位自行判断。防疫措施将从行政机构依法要求和干预变为基本上由个人自主应对。政府依据法律要求感染者避免外出及锁定密切接触者的举措被废除,医疗体制和医疗费的公费支援政策也有所调整。
新冠病毒感染人数此前为每日公布。自5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人数将由定点医疗机构上报后,由日本厚生劳动省每周公布一次。此前由行政部门负责的住院协调工作原则上在医院之间进行。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松野博一当日在首相官邸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预计新冠疫情在一段时间内或继续流行,政府将针对老年人等重症化风险较高的人群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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