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资料图)
2、股份来源:通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120.00万股,即不超过通灵股份总股本比例的1.00%(若减持期间通灵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2023年07月03日—2023年12月30日
7、金控集团作为持有通灵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通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如发生本公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公司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可达到100%。
因公司进行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减持价格:本公司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减持期限: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前,应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3)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日,金控集团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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